关于表彰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决定
各县(市)区团(工)委,各直属团组织:
2014年,全市各级团组织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市委十届七次全会和团中央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团结带领广大团员青年积极投身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的伟大实践,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在服务青年创业就业、开展志愿服务、创新社会管理、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根据综合考评结果,团市委决定,授予肥东团县委等28家单位2014年度共青团工作综合评价优秀单位,授予张园园等53名同志“2014年度优秀共青团干部”荣誉称号。
希望全市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干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以跨越赶超、加速崛起为己任,充分发挥省会城市优势,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奋力推进共青团事业新发展,为建设“大湖名城、创新高地”、打造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副中心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