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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3-02-09点击数:

各学院团总支、团支部: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关于印发<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暂行办法>的通知》精神和团省委相关工作要求,激发我校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按照上级团组织工作安排,现在全校各级团组织中开展2022年度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各学院团总支书记、学生团支部书记

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

围绕共青团“三力一度”工作部署和我校共青团实际,紧扣引领凝聚青年、组织动员青年、联系服务青年基本职责落实情况,对本级团组织履行职责和工作情况认真述职,剖析存在问题、客观总结成绩、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工作述职可参考以下几个方面:

(一)引领力方面:组织团员青年参与青年大学习,学习党的科学理论特别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建团100周年大会精神、党的青年运动史、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情况;开展“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情况;加强团员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面向团员青年开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国情和形势政策教育、道德品行教育、法纪教育情况;开展团内集中教育情况;教育引导团员青年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情况等。

(二)组织力方面:团员发展、培养、教育和管理;团员推优;班团一体化建设;基层团组织活力提升,落实“三会两制一课”情况;规范组织生活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和先进性评价;加强党团衔接,推优入党制度落实情况;全面从严治团和团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等。

(三)服务力方面:科技创新工作;挑战杯、振兴杯等大赛参赛情况;志愿服务;志愿者管理;“三下乡”社会实践;西部计划;帮扶就业;第二课堂等情况。

(四)其他:品牌工作;突出贡献;重大表彰和奖励等情况。

三、述职评议考核安排

(一)各学院团总支书记

1.时间:2023年2月20日前完成

2.形式:书面述职,各团总支书记根据考核内容撰写述职报告,并将报告电子版发送至团委邮箱:hfzytw@163.com

3.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最终评议结果将结合党建考核(共青团工作)和本次述职评议情况综合评定。

(二)各团支部书记

1.时间:2023年2月24日前完成

2. 形式:各团总支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各团支部开展,可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现场述职和书面述职相结合的方式,考核完成后,将述职评议工作情况报告及考核统计表(附件1)加盖学院团总支公章,报送校团委组宣部。电子版发至校团委邮箱hfzytw@163.com

3. 评议结果:各团支部评议结果由各学院团总支进行评定,评议结果分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等次。其中,评价为“一般”和“差”等次的应占一定比例。团支书述职评议结果一般应与所在团支部“对标定级”结果一致,并将评价结果作为评先树优、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参与2022年度各级“两红两优”评先的团组织和团干部,2022年述职评议考核综合评价等次应为“较好”以上。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基层团组织书记述职评议考核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团、大抓基层的重要抓手,各基层团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认真组织实施、扎实有序推进,充分展示工作成果,对标查找薄弱环节,进一步激发基层团组织活力,提高工作部署的落实成效。

2.剖析问题,整改落实。各基层团组织要以此为契机,要充分运用评议结果,在考核中查短板、找差距、促整改,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梳理短板弱项、列出整改清单、狠抓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基层团组织的引领力、组织力、服务力,全力推进学校共青团工作不断向前发展。

共青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