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团总支、基层团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规范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换届(成立)工作方案》等相关规定,“支部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或三年,其中大、中学校学生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经校团委研究决定,现就在全校范围内做好2025-2026学年基层团支部换届及新生团支部成立工作安排如下:
一、换届(成立)时间
我校各基层团支部的换届及新生团支部的成立工作统一集中在每年9月份举行,每届团支部委员会任期为一年。
二、设置原则
(一)团支部的设置原则。有团员人数3人以上的,应当成立团支部,团员不足3人的应当按照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团支部。团支部团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经上级团组织批准,团支部团员人数可以适当放宽。团支部原则上以自然班为单位成立。
(二)团支部委员会的设置。有团员7人以上的团支部,应当设立团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团员大会选举产生,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团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可以设副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等若干委员。团员人数不足7人的团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副书记。团支部书记、副书记的产生,由新选举出来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酝酿提名。团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一年,支部委员会成员可通过选举连任。
三、工作程序
(一)酝酿筹备换届工作。各基层团支部要充分酝酿和准备换届或成立工作,组织团员认真学习团章,对团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和团员权利、义务的教育,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按照组织设置原则,明确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的名额,在团员自主报名的基础上充分酝酿委员候选人名单。团支部委员一般实行差额选举,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名额的20%。
(二)召开团员大会开展选举工作。团的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团员酝酿提名,上届团支部委员会根据多数团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至团员大会进行选举。团的支部委员会也可以不提候选人,经全体团员充分酝酿后,直接投票选举产生。团员大会一般由上届团支部书记(新生班级临时负责人)主持,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方可进行选举。团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团员大会从新当选的委员会委员中选举产生,人数较多的支部也可由团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
(三)开第一次支委会会议。选举大会结束以后,由新当选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研究支部委员分工。
(四)选举结果报送上级团委审批。各基层团支部完成换届选举后,应及时填写《合肥职业技术学院XXX团支部团员第X次团员大会召开情况和选举结果的报告》报送至所在学院团总支审批。学院团总支会同相关年级辅导员对支部选举结果进行研究,并及时将审核结果告知团支部。
(五)“智慧团建”系统信息更新。在支部换届工作完成后,团支部原管理员或学院团总支管理员应当及时完成“智慧团建”系统中团支部的职务任免和管理员信息变更工作。
具体可参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团支部换届(成立)工作方案》。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严守请示报告制度。换届或组建选举工作全过程应坚持和体现党的领导,坚持党建带团建的原则,主动接受党组织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和监督。
(二)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学院团总支应将基层团支部换届或成立选举视为调动团员积极性,提升团支部组织力,强化团支部政治功能的重要契机,理顺班团关系,突出团支部为核心的班集体建设,动员德才兼备者投身到团支部建设中,增强团支部活力和战斗力。
(三)坚持民主集中制,严守换届或成立选举纪律。换届或成立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团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意志。团的支部委员会的负责人不得由任何一级组织和个人指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四)请学院团总支指导各基层团支部按时完成换届工作,于9月28日上午10:00点前将学院团总支负责人签字盖章后的《20XX-20XX学年(XXX学院)团支部换届(成立)情况统计表》(附件1)报送至校团委(汇心湖校区大活206办公室,鼓山校区大活218办公室),同时将换届(成立)情况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137694856@qq.com。
附件1:20XX-20XX学年(XXX学院)团支部换届(成立)情况统计表
共青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