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提高团员青年的综合素质,充分发挥榜样群体在共青团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激励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团干部锐意进取、创先争优,根据《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我校2022年度团内评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一)优秀团员:团籍在我校的在校班级全日制学生(原则上为大一、大二年级学生)和未满28周岁的青年教师(不含专职团干部和保留团籍的党员)。
(二)优秀团干:在各级团组织担任团干部职务满一年以上的学生干部和专职从事团的工作不少于2年,挂职、兼职团干部不少于1年的教师干部。
(三)五四红旗团(总)支部:在校的全日制班级团支部和成立一年以上的团总支。
二、评选内容
本次评选的种类为2022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工作严格按照《合肥职业技术学院“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总支”评选办法(试行)》之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三、评定方式及操作流程
l.学生申报:学生登录合肥职院线上学生社区系统(xg.htc.edu.cn/)的“学生管理”栏目进行线上申请,同时填写纸质申请表。
2.团支部自评:各团支部召开全体团员大会组织评选,确定初选名单后,由班级辅导员在系统进行审核。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纸质申请表、申报材料由各团总支留存。
3.二级学院初审:团总支对申报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各学院应成立由党总支书记(或副书记)、团总支书记、辅导员代表和团学干部代表组成的评选小组,讨论研究表彰对象并召开党政联席会议予以确定后各团总支负责人在系统进行审核并在本团总支线上线下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结束后将最终将系统里的汇总表格导出签字盖章后于2023年4月25日下午5点前上报校团委。
4.青年教师“优秀共青团员”和教师“优秀共青团干部”从二级学院团总支处申请,填写纸质申请表。
5.校团委复审:校团委组宣部对申报对象的参评条件、资格和材料进行审核,征求有关部门和单位意见,符合要求的,确定为拟表彰对象,不符合要求的,取消相应名额、不再递补。
6.决定:校团委报党委会批准后印发表彰决定。
共青团合肥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