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团的十九大精神,加强全校大学生思想政治引领,开展先进典型学习宣传,激励我校青年学生向身边的榜样学习,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校团委决定开展第二届青春“星”榜样评选表彰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党委宣传部、学生处、教务处、团委组成的评选组委会,组委会办公室设在团委。同时成立评审委员会,邀请部分教师代表和学生代表参与评审。
二、评选类型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道德示范、诚信友善、自强自立、勤奋学习、科技创新、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以下评选类型供参考,最终评选类型结合实际情况而定)
1.“自强之星”:注重在逆境中展现新时代青年学生的品性之美,塑造顽强奋斗的品质,锤炼坚韧不拔的意志,具备感召力。
2.“才艺之星”:在审美立美、文艺修养、媒体传播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全面发展,能带动身边同学共同营造美育氛围。
3.“实践之星”:积极参与校内外各类活动,或各类志愿服务,展现学生风采,服务他人,奉献社会,获得社会认可,特别是在日常校园志愿服务、暑期“返家乡”社会实践、大学生社区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
4.“双创之星”:富有开拓精神,勇于创新创造,积极追求卓越,在科学发明、技术创新、节能创效、创意开发或带动就业创业等方面取得优秀成果,如在“互联网+”“振兴杯”“挑战杯”等创新创业比赛中取得一定成绩或实现创新创业成果落地与孵化。
5.“运动之星”:具有健康的体魄和心理,追求更高、更快、更强的体育精神,能够带动身边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运动和健身活动。
6.“敬业之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勤奋努力,在自己负责的工作岗位上做出了一定的成绩,曾担任学校、院系或班级的学生干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突出的工作成绩。
7.“勤学之星”: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同等条件下获得过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8.“技能之星”:勤于学习、积极思考、善于钻研,努力掌握先进的科学文化知识,积极投身科学技术前沿研究,在理论创新、科技攻关、学术研究、学科竞赛以及创新性学习等领域取得突出成绩。
三、评选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含本科生),往届已当选的候选人不再参选。
四、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校纪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讲文明礼貌;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认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学习任务;
4.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青年志愿者服务,具有较强的社会实践能力;
5.在各种竞赛中获奖者、为集体作出重大贡献者、在团队中有较强组织管理能力并获得认可者、积极参加学生工作、文体活动或社团活动者并取得优异成绩者优先考虑;
6.无必修课程成绩不及格、无旷课、未受到通报批评和违纪处分。
五、评选程序
1、推报候选人
(1)组织推荐:各学院团总支负责本学院青春“星”榜样评选的组织、宣传和动员工作,并负责推荐候选人。
(2)个人自荐:个人自荐者需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满足评选标准且按时报送材料者可以参与评选。
2.评审委员会审议
办公室召开评审会议,每位候选人进行5分钟左右的个人展示,评审委员会结合评选要求,对候选人展示成果进行评分,确定青春“星”榜样正式候选人并将候选人有关情况在网上进行公布。
3、组织宣传及公开投票
青春“星”榜样正式候选人事迹通过广播、网络、海报、展板等宣传方式,广泛宣传,在校园内营造活动氛围,充分发挥榜样的力量,使广大同学了解候选人个人事迹及评选工作并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主要通过新媒体平台上发布青春“星”榜样正式候选人评比材料进行投票,积累人气。投票最终结果作为此次评选的参考项。
4.终评
根据候选人提交的相关宣传材料、展示环节表现和网络投票结果由评选组委会选出合肥职业技术学院第二届青春“星”榜样。
5.公示及表彰
对各奖项获奖名单进行公示后,确定最终获奖名单并予以表彰,制作个人宣传视频,颁发荣誉证书和精美纪念品。
六、材料提交要求
1.本次评选将对候选人材料的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查,申报表事迹材料中体现的学习成绩、科研情况、志愿服务时长、组织(社会)职务、获奖情况等均需提供相关支撑材料。
2.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
(1)第二届青春“星”榜样申请表(附件1)
(2)第二届青春“星”榜样汇总表(附件2)
(3)与事迹相关的支撑材料
(4)个人免冠蓝底一寸照片,以及工作、学习、生活照片2张
3.请于4月12日17:00前将电子版报名材料打包以“青春‘星’榜样+学院+类别”命名发送至团委邮箱(hfzytw@163.com)。
合肥职业技术学院青春“星”榜样评选组委会
2024年3月29日